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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美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健美锦标赛暨 中国健体先生、健身比基尼小姐大奖赛 竞赛规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4-27 16:11:41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国健美锦标赛暨中国健体先生、健身比基尼小姐大奖赛将于67日至11日在四川省眉山市峨眉半山七里坪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健美协会

2017426

 

 

 

 

 

 

 

抄送:眉山市人民政府、四川省生态文化促进会森林健身专业委员会、眉山市旅游局、眉山市体育局、洪雅县人民政府、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全国健美锦标赛暨中国健体先生、健身比基尼小姐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767日至11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举行。

二、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眉山市人民政府

三、主办单位

中国健美协会、洪雅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四川省生态文化促进会森林健身专业委员会、眉山市旅游局、眉山市体育局、眉山市林业局、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四川中健亿科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五、独家冠名

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六、执行单位

成都至上臻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四川维度空间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七、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健美健身协会、健美健身俱乐部、大专院校、体育院系及个人

八、年龄分组和体重分级

()年龄分组

男子健美成年组:196712()199911()之间出生。

女子健体:199911()以前出生。

男子健美元老组:196711()以前出生。

健美混合双人组:年龄不限。

男子健体、健身比基尼:年龄不限

()体重(KG)、身高(CM)分级

1、男子成年组

(1)古典健美按按身高、体重划分为5个级别:

身高168cm() 以下,体重(kg)≤身高(cm)-100+0(kg);

身高168cm~171cm(),体重(kg)≤身高(cm)-100+2(kg)

身高17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00+4(kg)

身高175cm~180cm(),体重(kg)≤身高(cm)-100+6(kg)

身高180cm以上,体重(kg)≤身高(cm)-100+8 (kg)

(2)传统健美按体重划分为7个级别:

60公斤级:体重60公斤()以下;

65公斤级:体重60.01-65公斤;

70公斤级:体重65.01-70公斤;

75公斤级:体重70.01-75公斤;

80公斤级:体重75.01-80公斤;

85公斤级:体重80.01-85公斤;

90公斤及以上级:体重大于85.01公斤。

2、女子健体按身高划分为2个组别

(1)163CM()以下;

(2)163CM以上。

   3、男子元老组不分级别。

4、健身比基尼按身高划分为3个组别

(1)163CM()以下;

(2)168CM()以下;

(3)168CM以上。

5、高校女子比基尼按身高划分为2个组别

    (1)165CM()以下;

(2)165CM以上。

   6、男子健体按身高划分为3个组别

(1)174CM()以下;

(2)178CM()以下;

(3)178CM以上。

7、高校男子健体按身高划分为3个组别

    (1)174CM()以下;

(2)178CM()以下;

(3)178CM以上。

九、比赛办法

()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5年审定《健美健身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各组()比赛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

()男子健美比赛穿单色三角裤(赛裤两侧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女子健体穿比基尼。

()传统健美、古典健美、男子健体、女子比基尼分别进行全场冠军比赛。

()混双比赛可兼项,代表单位不限。

()成年男子组“古典健美”和“传统健美”不可兼项。

()各级()比赛报名人数不满5人合并组参赛,分组情况于赛前技术会议公布。

(八)男子健体

     1、预赛穿非紧身黑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非紧身自选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

    (九)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对运动员的比赛服装、鞋、道具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参加办法

()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报名单位参赛,不得跨队报名参赛。

()各参赛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参加各组()比赛的运动员不限。

()请参赛运动员登陆http://jianmei.lcweb01.cn/jsp/baoming.jsp进行运动员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咨询电话:13633639303/15313670393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在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前完成运动员注册登录,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各队需按时报到并派代表参加赛前组委会、技术会会议,无故缺席的队伍不允许参赛。

()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及意外事故保险。

()比赛接受个人报名。如因特殊原因报名后不参加比赛,须于赛前10日告知主、承办单位,更换运动员需在赛前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

十一、报名和报到

()报名截止日为2017526日。

联系方式: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231房间,邮政编码:100763,电话:010-87182319,传真:010-67133577,联系人:刘蔚。

()报到的同时完成运动员注册、称量体重、丈量身高、抽签和交个人比赛音乐,报到地址另行通知。

十二、药物违规防范检查和处罚办法

()各参赛队要分别与运动员签署防范药物违规责任书,提前做好兴奋剂防范工作,制定防范药物违规机制。

()在比赛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查,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的通知》的规定处罚。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体名次根据运动员在各级、组比赛中的前10名成绩得分之和计分,按11987654321办法计分。获第1名者得11分,获第2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如得分相同,以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再相同,以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团体取前8名,各组、各级比赛录取前10名。

()以下特别奖各评选1名。

健美男、女成年组设“最佳表演”、“最佳编排”,元老组设“最佳表演”、“最佳参与”奖;男子健体设“最佳风度奖”、健身比基尼设“最佳气质奖”。

()获团体前8名的队伍颁发牌匾(奖杯)和证书。

()获各组、级别比赛前10名和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获前3名运动员及全场冠军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男子健体和健身比基尼小姐各组别前3名颁发奖金(奖金额度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美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获得全国健美锦标赛各级别冠军的选手可向中国健美协会申请“运动健将”称号;26名选手可向当地省级健美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申请“一级运动员”称号。申报时间为比赛结束后5个月之内,逾期不予办理。健身比基尼和男子健体项目在本次比赛中不能申请运动员等级。

()男子健美成年组古典健美各级别中取得优胜的选手,可根据中国健美协会的年度参赛计划,代表国家参加本年度的世界古典健美锦标赛。

()获得各级()冠军的运动员,可经培训获得中国健美协会独立培训师称号,开展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健身教练培训业务。也可优先参加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健身教练及国际私人教练培训班,入选中国全明星健身健美队参加全国巡演活动。

十四、费用

()参赛队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各队须在大会指定的宾馆食宿。食宿标准每人每天300元,于报到时按实际比赛天数向指定宾馆交纳,不足由承办单位负担。每名运动员缴纳比赛技术服务费150元。

()运动队报到后更改报项,每人每项需向承办单位交纳30元手续费。

()冠企业名称的队,需在报名的同时向承办单位交纳500元人民币冠名费,由比赛组委会在秩序册、比赛宣告和成绩册中体现企业名称。各队在比赛住地、现场若使用横幅、队旗、比赛着装等涉及广告的行为应遵守大会有关规定。

宣传费需在报名的同时,汇入承办单位账户。报到时交纳宣传费的单位,组委会只能保证企业名称在比赛宣告和成绩册中出现。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健美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