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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美协会关于选调2017年全国健美健身冠军总决赛仲裁及裁判人员的通知 中健协字[2017]38号
更新时间:2017-11-16 10:32:35

 中健协字[2017]38号

 

中国健美协会关于选调2017年全国健美健身
冠军总决赛仲裁及裁判人员的通知


 
有关单位:
       2017年全国健美健身总决赛将于12月27日至31日在福建省晋江市举行。经研究,决定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本次比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人员
       田振华(北京)、相建华(山西)、张惠明(江苏)、李庆华(山东)、陈明龙(安徽)。
       二、裁判长(员)名单
       裁 判 长:邓玉(安徽)
       副裁判长:张盛海(上海体育学院)、石弘(江苏)、范月梅(福建)
       记 录 长:牛爱君(女、化工体协)
        指挥裁判:王娅琴(女、江苏)
   裁 判 员:薛永阁、王严、张宏盛、魏斌(北京),张巍(吉林),纪凯莉、许勤华(上海),程路明(浙江),陈卉、李波(安徽),蒋春亮、颜世武(江苏),车俊儒(山东),李慧娟(湖北),程枫(河南),张德明(四川),陆峰云(新疆),邱亚娟(青海),林鸿严(广东),林上勇、戴炳周(福建),卢跃萍(深圳),恩玉平(火车头体协),郭勇(北京体育大学),董琨炜(武汉体育学院),王丽君(西安体育学院)。
辅助裁判员8人请福建省健美协会在本省内选聘。
       三、报到与离会
       (一)请以上人员于12月27日报到,12月31日离会。报到地址见群内通知。
       (二)各代表队可推荐1名有一级以上健美等级资格的志愿裁判员参与赛事执裁工作,费用自理。
       四、费用
        以上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飞机打折票单程;火车不超过高铁二等座标准;不可绕道,报销票据须与本赛事时间、地点相符)由大会负担。提前抵达或逾期离会费用自理。
       五、请以上人员携带健美等级裁判员证书、最新《健美健身竞赛规则裁判法》和裁判服装,按照规定时间到赛区报到。
       六、选调裁判员于12月15日前将能否参加裁判工作函告中国健美协会。
       中国健美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联系电话:010-87182319
       传真号码:010-67133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