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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2016年全国健美健身冠军总决赛仲裁及裁判人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3-07 16:18:59
中健协字〔2016〕 号

中国健美协会关于选调2016年全国健美健身冠军总决赛仲裁及裁判人员的通知

有关单位:

2016年全国健美健身总决赛将于12月21日至25日在福建省晋江市举行。经研究,决定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本次比赛的仲裁和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人员

刘蔚(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张惠明(江苏)、李庆华(山东)。

二、裁判长(员)名单

裁 判 长:邓玉(安徽)

副裁判长:张盛海(上海体育学院)、石弘(江苏)、范月梅(福建)

记 录 长:牛爱君(女、化工体协)

指挥裁判:王娅琴(女、江苏)

裁 判 员:薛永阁、王严、张宏盛、魏斌(北京),相建华(山西),张巍(吉林),纪凯莉(上海),程路明(浙江),杨国庆、李波(安徽),李庆国(山东),李慧娟(湖北),张德明(四川),倪尉东(新疆),林鸿严(广东),戴炳周(福建),卢跃萍(深圳),恩玉平(火车头体协),董琨炜(武汉体育学院),王丽君(西安体育学院)。

辅助裁判员8人请福建省健美协会在本省内选聘。

三、报到与离会

(一)请以上人员于12月21日报到,12月25日离会。报到地址见群内通知。

(二)各代表队可推荐1名有一级以上健美等级资格的志愿裁判员参与赛事执裁工作,费用自理。

四、费用

以上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飞机打折票单程;火车不超过高铁二等座标准;不得绕道,报销票据须与本赛事时间、地点相符)由大会负担。提前抵达或逾期离会费用自理。

五、请以上人员携带健美等级裁判员证书、最新《健美健身竞赛规则裁判法》和裁判服装,按照规定时间到赛区报到。

六、选调裁判员于12月15日前将能否参加裁判工作函告中国健美协会。

中国健美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联 系 人:刘蔚

联系电话:010-87182319

传真号码:010-67133577

中国健美协会

2016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 郝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