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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舒华杯"全国健美健身冠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中健协字[2017]36号 ​
更新时间:2017-10-31 10:32:53

2017年全国健美健身冠军总决赛
竞赛规程

 


一、 比赛日期、地点
2017年12月27日至31日在福建省晋江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健美协会、晋江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福建省健美协会、晋江市体育局、舒华股份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晋江市祖昌体育中心、赞助企业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行业体协,健美健身俱乐部,健美协会,有关大专院校,体育院系及个人。
六、比赛内容、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比赛内容
健美
1、男子健美
设古典健美和传统健美
(1)古典健美(Classic  Bodybuliding)
按身高(CM)、体重(KG)划分为5个级别:
身高168(含) 以下,体重≤身高-100;
身高168-171(含),体重≤身高-100+2kg体重;
身高171-175(含),体重≤身高-100+4kg体重;
身高175~180(含),体重≤身高-100+6kg体重;
身高180cm以上,体重≤身高-100+8 kg体重。
(2)传统健美(Bodybuliding)
按体重(KG)划分为4个级别:
65公斤级:体重65(含)以下;
75公斤级:体重65.01-75(含);
85公斤级:体重75.01-85(含);
85公斤以上级:体重85以上。
2、女子健体(Women’s Physique)设公开组
3、 男子元老设公开组
4、 混合双人不分级(组)别
健身
1、健身先生(Men’s fitness):公开组
2、健身小姐(Women’sFitness):公开组
3、女子形体健身(Bodyfitness)
按身高(CM)分为2个组别:
A组:163(含)以下
B组:163以上
4、女子比基尼健身(Bikini fitness)
按身高(CM)分为3个组别:
A组:身高在163(含)以下;
B组:身高在163至169(含);
C组:身高在169以上。
5、 男子健体(Men’sPhysique)
按身高(CM)分为3个组别:
A组:身高在174(含)以下;
B组:身高在174-178(含);
C组:身高在178以上。
集体造型赛。
(二)年龄规定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和获得在华工作资格并符合报名资格的外籍公民可报名参赛。
元老组年龄为1967年12月25日(含)以前出生。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5年《健美健身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各比赛项目按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
(三)男子健美比赛穿单色三角裤(赛裤两侧宽度不得小于1厘米),女子健体穿比基尼(预赛穿后交叉式单色比基尼,半决赛和决赛穿交叉式自选式比基尼)。
(四)健身先生和健身小姐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进行形体比赛;
2、半决赛、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90秒)比赛。
3、健身先生形体轮穿黑色平角短裤,健身小姐形体轮穿后交叉式比基尼。
(五)女子形体健身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黑色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六)女子比基尼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规定路线行走和形体展示。
(七)男子健体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非紧身黑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非紧身自选色齐膝沙滩裤进行形体展示。
(八)集体造型赛每单位限报1队,运动员8人以上(含8人),性别、项目、道具不限,表演时间不得超过90秒,服装着健美健身赛服。
(九)男子古典健美和传统健美分别产生全场冠军,男子健体和女子比基尼分别产生全场冠军。
(十)混双比赛可兼项,代表单位不限。
(十一)其他比赛项目不可兼项。
(十二)丈量身高、称量体重和检录时对运动员的比赛服装、鞋、道具以及竞赛用油彩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允许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2017年由中国健美协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及亚洲赛事各组、级别前15名。
2、在中国健美协会备案的东北(吉林赛区)、西南(四川赛区)、华东(上海赛区)等组织的区域性健美健身比赛各项各组、级别前3名。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健美健身比赛各项组、级别前3名的运动员。
4、获得中国健美协会优秀组织奖和全国比赛团体前8名的单位以及中国健美协会培训机构选派的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二)每队领队、教练员报名人数不限。
(三)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在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参赛队需按时报到和参加赛前有关会议,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五)各组、级别不满6人合并组参赛,具体分组情况于赛前技术会议后公布。
九、报名
(一)请参赛运动员登陆www.chinabba.cn。进行运动员注册报名。联系人:薛丽莎,联系电话:13633639303。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在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前完成运动员注册登录,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报名后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5天函告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逾期不予变更。
(四)请参赛人员将参赛自选音乐以MP3格式发送至中国健美协会邮箱(cbba_cn@126.com),并注明姓名、性别、单位及参赛项目。
十、赛事日程
27日全天报到,丈量身高称量体重;28日召开全体会议;29-30日全天比赛;31日离会。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健美、健体和比基尼项目全场冠军运动员可不经选拔入选下年度国家健美健身集训队,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健美健身联合会(IFBB)、亚洲健身和健美联合会(AFBF)的各项国际比赛。
(二)团体录取前8名。团体总分根据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的前10名成绩得分之统计。前10名按11、9、8、7、6、5、4、3、2、1的办法计分,即第1名者得11分,第2名得9分,依此类推。如团体总分相同,以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再相同,以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三)各组预赛录取15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录取前10名进入决赛,决赛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
(四)以下特别奖各评选1名。
男子健美和女子健体分别设“最佳肌肉”、“最佳表演”、“最佳编排”奖;元老组设“最佳表演”、“最佳参与”奖;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比赛设“最佳表演奖”;女子形体健身比赛设“最佳形体奖”;女子比基尼比赛设“最佳风彩奖”、“最佳马甲线奖”、“最佳美臀奖”;男子健体比赛设“最佳风度奖”、“最佳魅力奖”;集体造型赛设“最佳集体造型奖”。
(五)获团体前8名的队伍颁发牌匾或奖杯。
(六)健美、健体和比基尼全场冠军颁发奖牌和奖杯和奖金。获各组、级别比赛前10名和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获得各单项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比赛奖金总额为50万元,分配标准另定。
(七)各项比赛中取得优胜的选手,可根据中国健美协会的年度参赛计划,代表国家参加下一年度亚洲健美健身锦标赛。
(八)获得各项冠军的运动员,可经培训获得中国健美协会独立培训师称号,开展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健身教练培训业务。也可优先参加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健身教练及国际私人教练培训班,入选中国全明星健身健美队参加全国巡演活动。
十二、费用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用280元。各队须在大会指定的宾馆食宿。
(二)各单位超编人员食宿费按当地市场标准自理,需要承办单位协助联系食宿的单位,须提前15天函告承办单位。
十三、药物违规防范检查和处罚办法
(一)各参赛队要分别与运动员签署防范药物违规责任书,提前做好兴奋剂防范工作,建立防范药物违规机制。
(二)在比赛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查,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的通知》的规定处罚。
十四、其他
(一)中国健美协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活动。
(二)裁判员由中国健美协会指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属中国健美协会。
十七、不详之处可登陆中国健美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健美协会赛事及培训系统查询。
中国健美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bba.net.cn
中国健美协会赛事及培训系统官方网站:http://www.chinabba.cn
十八、中国健美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231室,邮政编码:100763,联系人:刘蔚,电话:010-87182319,传真:010-67133577,邮箱地址cbba_cn@126.com